淮南市田家庵区第十八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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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刘本伍 发表时间:2020-11-18 17:52:41 点击次数: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的通知》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抓好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识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担当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承载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时代重任。减轻教师负担,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所在,是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基本体现,是贯彻国家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二、把握减负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以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为突破口,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4个方面明确19项具体减负清单,既着眼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又从完善治理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转变家长和社会观念等方面做了系统设计。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其内涵, 逐条对照清单内容,认真抓好各项减负措施的落实。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范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相关报表填写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事项,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进一步简化表格填报、数据统计、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等,让数据多跑路、学校和教师少跑腿

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共管合力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完善治理举措,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各项权益,按照不同区域、学段选择若干所学校作为监测点,对教师减负效果进行动态监测,让教师充分感受到减负的成效。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9



附件



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一)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备案制 度。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未经县级以上党委审批并列入年度计划的,不得开展。

(二)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 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 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开展,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进行,不得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坚决避免对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

(四)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 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

(五)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不得简单 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

(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得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二、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六)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规范部署扶贫任务,引导广大教 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教育帮助贫困地区学生坚定脱贫信念、认真学习、掌握本领、健康成长,通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

(七)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 的重要专项工作,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拒绝。

(八)城市创先评优活动涉及中小学的,原则上不得安排 教师上街执勤、值守或参加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九)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秸秆 禁烧等事务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停课举办或组织师生参加有关活动。

(十)不得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读 书竞赛、知识测评等活动。

(十一)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 网络投票、关注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注册及使用无关的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

(十二)进校园活动必须坚持公益、免费的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或借机收费、推销各种产品、报刊资料,不得耗时过长、过频过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或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内容的, 不得重复安排。

(十三)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进行 统筹安排,能合并进行的事项一律合并,坚决杜绝同一事项多头管理、重复开展。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中小学校园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三、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

(十四)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要统筹安 排、精简内容和次数,杜绝重复上报、多头填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腿

(十五)严格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规范 中小学校教育统计工作。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

(十六)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和部署,不得开展针对中小学 教师的调研活动,不得多头和重复调研。

四、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十七)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 部署任务的,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抽调借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

(十八)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除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不得把非教育教学方面的无关培训摊派给中小学教师。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的培训。

(十九)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各项权益, 合理核定工作量。按规定标准配备中小学教师。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事业编制优先保障农村学校教师需求。




                                                             中共淮市委办公 2020109日印发